促銷與權利

by | 2020 年 3 月 13 日 | 粉絲帖

我作為音樂專業人士的第一個時期在 40 歲時結束。像大多數音樂家一樣,我是表演藝術家,而不是權利持有者。直到我在圈子裡出名後,我才接到了一些作曲的請求。我之所以這麼說,是因為對自己的推廣投資來說是極為重要的。

作為一名表演藝術家,你可以在沒有持續收入的情況下盡情發揮。事實上,在我的第一個職業生涯結束時,儘管之前有近 4.000 場演出,但我的儲備只夠兩年左右。轉化為所有企業,這意味著:您擁有的權利越多,推廣投入就越有用。

乘法
效果是乘法。 如果您的產品的兩個發燒友將其介紹給其他四個人,則乘法開始。 當然,只有當您成為團隊成員時,您才能通過這種方式增加收入,但前提是您必須在該項目中工作。 權利擁有者可以利用產品的整個生命週期。 這似乎是不言而喻的,但是我在這種智慧上經歷了很多缺乏實踐意識的事情。

權利擁有
音樂行業充滿了該問題的悲慘例子。 即使是超級巨星,由於缺少錢,他們又老又累了,也不得不再次進入舞台。 收入僅使大品牌感到高興,因為它們是權利所有者。 您可能會說這是基於表演者的愚蠢,但請考慮一下情況,您是否忙於一個項目,並且為不確定的希望而分享了許多未付的工作。 這是希望聰明的商人用來激勵您在沒有充分參與權利的情況下執行。

如果您處於初創企業團隊成員的情況下,請在參與促銷投資或薪水欠佳的工作之前要求獲得權利,並仔細檢查長期的收益機會。

Captain Entprima

折衷主義俱樂部
主辦單位 Horst Grabosch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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